近日,中國銀監會召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工作會議并下發專文,進一步加強2012年度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
銀監會明確,2012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遵循“政策不變、深化整改、審慎退出、重在增信”的原則,堅持化解即期風險與建設風險管控長效機制相結合,堅持處置存量風險與控制新增貸款相結合,堅持加強分類管理與把控退出風險相結合,以緩釋風險為目標,以降舊控新為重點,以提高現金流覆蓋率為抓手,有效防范平臺貸款風險。
銀監會提出,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要進一步細化和深化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針對性和前瞻性,做好六個方面的具體工作:
一是加強風險監測,及時化解到期貸款的風險,要逐戶按月統計到期貸款,落實到期貸款償還方案,加強到期貸款風險分析監測。
二是根據現金流覆蓋程度及項目建成達產等情況,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采取分類處置措施,切實緩釋存量貸款風險。
三是按照“保在建、壓重建、控新建”的要求,嚴格降新控舊,嚴格準入標準,堅持有保有壓和結構調整;嚴格控制總量,不得新增融資平臺貸款規模;嚴格把握貸款投向,優先保證重點在建項目需求;嚴格新增貸款條件,確保達到現金流覆蓋、抵押擔保、存量貸款整改和還款資金落實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以現金流覆蓋率為抓手,嚴格把握平臺退出條件、退出程序,強化退出類平臺貸款的風險管控。
五是實行信貸分類制度,強化授信審批制度,健全統計分析制度,在原有“名單制”管理的基礎上,對融資平臺按照“支持類、維持類、壓縮類”進行信貸分類,各銀行總行要結合自身經營經營實際,制定出具體的分類條件和標準;強化授信審批制度,加強總行對仍按平臺管理類貸款的集中審批和管理,對于新增加貸款,由總行統一授信、逐筆審批。
六是明確職責,強化監管約束,對平臺貸款經營管理中出現違法違規問題的,嚴格按照職責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