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融資性擔保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但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實際在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業務的機構。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
1、設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應報送下列申請文件:
(一)申請報告,包括設立目的、發起人的名稱和地址、注冊資金數額及資金來源、申請從事擔保業務的經營范圍;
(二)擔保機構章程;
(三)擔保機構的擔保細則;
(四)擔保機構的經營業務管理辦法;
(五)有效的銀行資金證明文件;
2、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準入條件:
(一)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實收貨幣資金應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再擔保的擔保機構實收貨幣資金應
達到1億元人民幣以上;跨省從事擔保業務應達到實收貨幣資金2億元人民幣以上。
(二)發起人無犯罪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有專職技術從業人員,從業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行業政策、法律法規等業務知識,從事相關行業3年以上工作經驗;2、主要業務人員熟悉業務規則及業務操作程序,無犯罪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三分之二人員有2年以上行業相關業務等工作經歷。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人員制度。
(五)政府監管部門及行業指導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六)獲得從業人員資格5人以上。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范圍:
訴訟保全擔保、財產保全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工程支付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 擔保、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租賃合同擔保、財政支付擔保、聯合擔保、倉儲監管擔保、其他經 濟合同擔保以及與擔保業務有關的投融資咨詢和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不得從事吸收存款、集資收款、受托貸款、發行票據、發放貸款等國家金融監管及財政信用業務。
機構的年檢:
各省市非融資性擔保協會為行業規范管理工作指導部門。非融資擔保機構應取得擔保行業指導機構頒發的 資質證書,并通過行業協會的年檢。非融資擔保機構應將獲得的資質證書、年檢證明材料等向工商登記部門備 案。行業協會與工商登記部門將逐步實現聯合年檢制度。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特點
1、在工商注冊后獲得行業協會的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等級證書;
2、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復或則備案許可;
3、有國家法定的營業執照\稅務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等;
4、有行業(建委\法院)主管業務部門等入圍證明書;
5、有民間借貸擔保等的工商經營范圍許可;
真正的非融資性擔保機構,雖然現在沒有行政審批許可后方能注冊等,但在合法注冊后的在相應行業自律和規范的指導意見,取得非融資性擔保等級證書和非融資擔保業務主管部門許可還是很難的一個事情,是需要很多準入條件方能成為真正的非融資性擔保機構。這樣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合法\規范\自律\提升就自然且穩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