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方主要責任:
1.負責在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符合合同的貨物交至船上,運往指定目的港,并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2.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手續,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證書;
3.負責辦理租船或訂艙,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4.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5.負責提供商業發票和貨物運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或商業發票等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信息;
6.按照買方的要求,提供投保信息。
二、買方主要責任:
1.負責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2.負責辦理貨物進口手續,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證書;
3.負責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接受運輸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