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我某出口公司與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條件成交出口一批貨物,合同規定,商品的數量為500箱,以信用證方式付款,5月份裝運。買方按合同規定的開證時間將信用證開抵賣方。貨物順利裝運完畢后,賣方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內辦好了議付手續并收回貨款。不久,賣方收到買方寄來的貨物在倫敦港的卸貨費和進口報關費的收據,要求我方按收據金額將款項支付給買方。
問:我方是否需要支付這筆費用,為什么?
要點評析:
對于在倫敦港的卸貨費,應該由我方支付;但是進口報關費,不應由我方支付。因為我某出口公司與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條件成交,所以支付的運費應該包括卸至倫敦港碼頭的卸貨費。但是CIF貿易術語項下的進口清關是買方的義務,因此,我方不需支付進口報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