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該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也可以用于使用兩種以上的運輸方式時。
“運費和保險費付至”含義是在約定的地方(如果該地在雙方間達成一致)賣方向承運人或是賣方指定的另一個人發貨,以及賣方必須簽訂合同和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賣方還必須訂立保險合同以防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買方應注意到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只要求賣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如買方需要更多的保險保障,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作出額外的保險安排。
在CPT,CIP,CFR和CIF在這些術語下,當賣方將貨物交付與承運人時而不是貨物到達目的地時,賣方已經完成其交貨義務。
由于風險和費用因地點之不同而轉移,本規則有兩個關鍵點。買賣雙方最好在合同中盡可能精確地確認交貨地點,風險轉移至買方地,以及賣方必須訂立運輸合同所到達的指定目的地。若將貨物運輸至約定目的地用到若干承運人而買賣雙方未就具體交貨點達成一致,則默認為風險自貨物于某一交貨點被交付至第一承運人時轉移,該交貨點完全由賣方選擇而買方無權控制。如果買賣雙方希望風險在之后的某一階段轉移(例如在一個海港或一個機場),則他們需要在其買賣合同中明確之。
將貨物運輸至具體交貨地點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因此雙方最好盡可能明確在約定的目的地的具體交貨地點。賣方最好制定與此次交易精確匹配的的運輸合同。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貨而支付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無權向買方追討費用。
CIP術語要求賣方在必要時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是,賣方不承擔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關稅,或者履行任何進口報關手續的義務。
A THE SELLER’ 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
B THE BUYER’ 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任何憑證。 如經雙方當事人約定或者存在慣例,那么A1-A10中提及的任何文件都可以是一個等價的電子版的記錄或程序。 |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貨物價款。 經買賣雙方同意或依據慣例,B1-B10中所述之單據可以是同等作用的電子備案手續。 |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如有需要,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授權,并辦理貨物出口及交貨前貨物從他國國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需要取得進口許可證、辦理海關手續時,買方應當自擔風險與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以及其他官方授權,并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從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 |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 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訂立一個貨物運輸合同,以將貨物從交付地區的約定的任何的交付點,運送至指定的目的地,或者也可以運至指定地區約定的具體地點。 賣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并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同時合同須依照通常路線及習慣方式來提供貨物。 若未約定或按照慣例也不能確定具體的地點,則賣方可選擇最符合其目的的交貨點,以及在指定目的地的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b) 保險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取得貨物保險,該貨物保險至少應按照《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勞埃德市場協會/國際保險人協會)的條款或其他類似條款中的最低保險險別投保。保險合同應與信譽良好的保險人或保險公司訂立,并賦予買方或任何其他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的人直接向保險人索賠的權利。 當買方提出要求時,賣方應要求并且根據買方所提供的必要信息,在可行的情況下,由買方付費給予買方加投額外的保險,比如給予《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勞埃德市場協會/國際保險人協會)中的條款(A)或者(B)的險級保障或類似條款的險級保障,和/或給予《協會戰爭條款》和/或《協會罷工條款》或者其他類似條款的險級保障。 保險金額最低限度應包括合同規定價款的另加10%(即110%),并應采用合同中約定的貨幣。 保險應當包括,從 A4和A5中規定的發貨起點起,至少到達指定目的地的貨物。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范圍的證據。 此外,賣方必須根據買方的要求、風險和費用(如果有的話),向買方提供買方需要投資額外保險的信息。 |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制定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制定保險合同。但是,應賣方要求,買方必須按照A3 b)的規定向賣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賣方應買方之要求購買任何額外的保險。 |
A4 交貨 賣方必須按照約定日期或期限,向按照A3規定訂立合同的承運人交貨 |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并在指定的目的地從承運人處收受貨物。 |
A5風險轉移 賣方在按照A4的規定交付商品之前,承擔所有的貨物毀損或滅失責任,但貨物的毀損或滅失是由于B5所述的情況的除外。 |
B5風險轉移 買方承擔按照A4規定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買方如未按照B7規定通知賣方,則必須從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明確的規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
A6 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 直至按照A4的規定交貨為止前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B6中規定的買家所需支付的費用; b) 按照A3 a)規定所發生的運費和其他一切費用,包括裝船費和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的在目的地的卸貨費; c) 按照A3 b)規定所發生的保險費用;及 d)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以及貨物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根據運輸合同由賣方支付的貨物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
B6 費用劃分 根據A3 a)的規定,買方應當支付 a)根據A4規定的從交貨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在可適用情況下,貨物出口所需的海關手續費用,以及關稅、稅額和A6中規定的出口所應支付的其他費用應由賣方支付 b)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約定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約定應由賣方支付 c)及卸載費,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約定應由賣方支付 d)如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則自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貨物所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經清楚地確定為合同項下的貨物為限; e)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從他國過境的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已包括在運輸合同中。及 f)在A3和B3之下,應買方要求購買任何額外保險的費用 |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通知買方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貨。 買方必須給予買方任何有必要的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接收貨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發運貨物的時間和/或指定的目的地/或接收貨物目的地的具體地點,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
A8交貨憑證 如果依習慣或按照買方要求,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按照A3訂立的運輸合同所涉及的通常運輸單據 這份運輸單據必須包括合同貨物并且要在約定的運輸期間內簽署。如果依照約定或習慣,這份單據也必須要讓買方能在確定的地點向運輸方領取貨物,并且還要讓買方能通過轉讓單據給下一個買家或告知運輸方的方式賣出貨物。 當這樣一份單據以協商的形式訂立并且有若干原件的時候,必須向買方提供所有原件。 |
B8 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運輸單據,如果該單據符合合同規定的話。 |
A9 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以及出口國有關機關的裝運前的強制檢驗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包裝貨物,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此類買賣貨物無需包裝發運。賣方可以以適合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銷售合同簽訂前通知賣方具體的包裝要求。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
B9 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強制性裝運前檢驗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如有需要,應買方的要求并由其負擔風險與費用,賣方必須以適時的方法,提供或協助買方取得任何單據或信息,包括與貨物出口安全或/和貨物運送至最終目的地所需有關的信息,。 賣方必須補償買方依B10的情況因提供或給予協助取得所需之單據或信息的所有費用。 |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通知賣方任何安全信息要求,以使賣方遵守A10的規定. 買方必須償付賣方因給予協助和獲取A10所述單據和信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當需要時,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及時向賣方提供或協助賣方獲得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賣方為了貨物的運輸和出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要的與安全相關的信息。 |
DAT——終點站交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此規則可用于選擇的各種運輸方式,也適用于選擇的一個以上的運輸方式。
“終點站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的終點站卸貨后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終點站”包括任何地方,無論約定或者不約定,包括碼頭,倉庫,集裝箱堆場或公路,鐵路或空運貨站。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和卸貨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建議當事人盡量明確地指定終點站,如果可能,(指定)在約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終點站內的一個特定地點,因為(貨物)到達這一地點的風險是由賣方承擔建議賣方簽訂一份與這樣一種選擇準確契合的運輸合同。
此外,若當事人希望賣方承擔從終點站到另一地點的運輸及管理貨物所產生的風險和費用,那么此時DAP(目的地交貨)或DDP(完稅后交貨)規則應該被適用。
在必要的情況下,DAT規則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是,賣方沒有義務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并支付任何進口稅或辦理任何進口報關手續。
A THE SELLER’ 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
B THE BUYER’ 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憑證。 如果在當事人約定或者依據商業慣例的情況下,A1—A10條款中提及的任何單據都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者手續。 |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根據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貨物價格履行交付義務。 如果買賣雙方有約定或者有商業慣例的情況下,B1至B10中提到的任何單據都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者手續。 |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必要的情況下,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在交貨前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且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必要的情況下,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所需的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證,并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 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終點站。如未約定或按照交易習慣也無法確定具體交貨點,賣方可在目的港或目的地選擇最符合其交易目的的終點站(交貨)。 b) 保險合同 賣方沒有為買方簽訂保險合同的義務。但是,賣方在買方的要求下,必須向買方提供買方借以獲得保險服務的信息,其中如果存在風險和費用,一概由買方承擔。 |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沒有為賣方簽訂運輸合同的義務。 b)保險合同 買方沒有為賣方簽訂保險合同的義務。但是如果賣方要求,買方則必須向賣方提供必要的關于獲得保險的必要信息。 |
A4 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目的港或目的地中按A3條a)款所指定的終點站,將貨物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卸下,并交給買方處置完成交貨。 |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貨物已按A4的規定交付時,買受人必須受領貨物。 |
A5風險轉移 除了B5條所描述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情形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貨物已經按照A4條的規定交付為止。 |
B5風險轉移 自貨物已按A4條的規定交付時起,買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B2條的規定履行義務,買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B7條的規定給予通知,自約定的交付貨物的日期或期間屆滿之日起,買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已經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貨物為限。 |
A6 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除了按B6條規定的由買方支付的費用外,包括因A3條a)款產生的費用,以及直至貨物已按A4條的規定交付為止而產生的一切與貨物有關的費用;以及 b)在必要的情況下,在按照A4條規定的交貨之前,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貨物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貨物經由他國過境運輸的費用。 |
B6 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a)自貨物已按A4條的規定交付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b)任何因買方未按B2條規定履行義務或未按B7條給予通知而使賣方額外支付的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經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貨物為限;以及 c)在必要的情況下, 貨物進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貨物進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提供買方需要的任何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受領貨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于約定期限內受領貨物的時間點和/或于指定的目的地受領貨物的具體位置,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
A8交貨憑證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提貨單據,使買方能夠如同A4或B4條的規定提取貨物 |
B8 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賣方提供的符合A8條款規定的交貨單據 |
A9 檢查、包裝、標志 買方必須支付按A4條規定為交付貨物目的所需的檢查(如質檢、度量、稱重、計數)費用。同時,賣方也必須支付出口國當局強制進行的任何裝船前檢查所產生的費用。 賣方必須支出費用以包裝貨物,除非在特定貿易中所售貨物通常以不包裝的形式運輸。賣方應該以適合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 除非買方在買賣合同成立之前指定了具體的包裝要求。包裝應該被合理地標記。 |
B9 貨物檢驗 買受人必須支付裝船前強制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當局強制裝船前檢驗的除外。 |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賣方必須,在必要的情況下,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向買方提供或者協助買方獲得其所需的進口貨物和/或將貨物運輸至目的地的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相關的信息,其中如果存在風險和費用,一概由買方承擔。 賣方必須償還按照B10條規定的買方因(向賣方)提供或協助(賣方)獲得文件和信息所花費的一切費用。 |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地告知賣方任何與貨物安全信息要求相關的建議,以便于賣方可以遵守A10條的相關規定。 買方必須償還賣方依照A10條規定(向買方)提供或協助(買方)獲得單據和信息的過程中所花費的一切成本和費用。 買方必須,在必要的情況下,依照賣方的要求,及時(向賣方)提供或者協助(賣方)獲得其所需的運輸和出口貨物及經由他國過境運輸的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相關的信息,其中如果存在風險和費用,一概由賣方承擔。 |
DAP——目的地交貨(……指定目的地)
DAP是《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新添加的術語,取代了的DAF[2](邊境交貨)、DES[3](目的港船上交貨)和DDU[4](未完稅交貨)三個術語。
該規則的適用不考慮所選用的運輸方式的種類,同時在選用的運輸方式不止一種的情形下也能適用。
目的地交貨的意思是:賣方在指定的交貨地點,將仍處于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賣方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風險。
盡管賣方承擔貨物到達目的地前的風險,該規則仍建議雙方將合意交貨目的地指定盡量明確。建議賣方簽訂恰好匹配該種選擇的運輸合同。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承受了貨物在目的地的卸貨費用,那么除非雙方達成一致,賣方無權向買方追討該筆費用。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必要時/適當時),DAP規則要求應有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清關手續,但賣方沒有義務辦理貨物的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稅或者辦理任何進口海關手續,如果當事人希望賣方辦理貨物的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稅和辦理任何進口海關手續,則應適用DDP規則
A THE SELLER’ 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
B THE BUYER’ 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該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憑證。 如果依當事人的協議或按照慣例,在A1-A10條款中涉及到的任何單據均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程序。 |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支付貨物的價款。 如果依當事人的協議或按照慣例,在B1-B10條款中涉及到的任何單據均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和程序。 |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且辦理出口貨物和交付前運輸通過某國所必須的一切海關手續。 |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且辦理貨物進口的一切海關手續。 |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交貨地點。如未約定或按照慣例也無法確定指定的交貨地點,則賣方可在指定的交貨地點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b)保險合同 賣方對買方沒有義務訂立保險合同。但是如果買方提出需要保險合同的要求,并且自己承擔風險和費用,那么賣方應該提供訂立保險合同需要的全部信息。 |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訂立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訂立保險合同。但是如果買方想獲得保險,就必須向賣方提出自己需要保險的要求,并且向賣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
A4 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日期或期限內,在指定的交貨地點,將仍處于約定地點的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 |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 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
A5風險轉移 除B5 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經按照A4 規定交貨為止。 |
B5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承擔按照A4 規定交貨之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 a) 買方沒有履行B2中規定的義務,則買方承擔所有貨物滅失或者毀損的風險。 或者 b) 買方沒有按照B7中的規定履行其告知義務, 則必須從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是必須確認上面所講的貨物是合同中所指的貨物。 |
A6 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 除依B6規定由買方支付費用以外的,按照A3a)規定發生的費用及按照A4規定在目的地交貨前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b) 根據運輸合同約定,在目的地發生應由賣方支付的任何卸貨費用,及 c)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貨物出口時應交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按照A4 規定交貨前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
B6 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a)自按照A4的規定交貨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b)在指定目的地將貨物從交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以受領貨物的一切卸貨費,除非這些費用按照運輸合同是由賣方承擔; c)在這項貨物已清楚地確定為合同項下貨物的條件下,若買方未能按照B2規定履行義務或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賣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 d)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及貨物進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必要的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受領貨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在約定期限內的時間和/或在指定的受領貨物的地點,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
A8交貨憑證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按照A4/B4的規定,向買方提供買方可以據以提取貨物的憑證。 |
B8 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賣方按照A8 規定提供交貨單據。 |
A9 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 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以及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己負擔貨物包裝費用,除非是在特定交易中通常無需包裝貨物的情況。賣方需要以適合于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買賣合同締結之前告知賣方具體的包裝方式。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
B9 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強制的裝船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及時為買方提供其在貨物進口或貨物運輸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文本及信息協助,包括相關安全信息。 在獲取單據或信息時,賣方必須償付買方按照B10規定提供或給予協助的所有費用。 |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告知賣方所有的安全信息需求以便賣方能夠遵守A10的規定。在獲取單據或信息時,買方必須償付賣方按照A10規定提供或給予協助的所有費用。 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及時為賣方提供其在貨物進口或貨物運輸過程中所需的各類單據及信息協助,包括相關安全信息。 |
DDP——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這條規則可以適用于任何一種運輸方式,也可以適用于同時采用多種運輸方式的情況。
“完稅后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并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準備好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卸下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并有義務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與進口清關手續,對進出口活動負責,以及辦理一切海關手續。
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
因為到達指定地點過程中的費用和風險都由賣方承擔,建議當事人盡可能明確地指定目的地。建議賣方在簽訂的運輸合同中也正好符合上述選擇的地點。如果賣方致使在目的地卸載貨物的成本低于運輸合同的約定,則賣方無權收回成本,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不建議當事人使用DDP術語。
如果當事方希望買方承擔進口的所有風險和費用,應使用DAP術語。
任何增值稅或其他進口時需要支付的稅項由賣方承擔,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