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集裝箱汽車運輸收費規則 |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正確執行國家價格政策,統一國內集裝箱汽車運輸收費辦法,加強對集裝箱汽車運輸市場管理,本著有利于各種運輸方式的合理分工和發展,有利各種運輸方式聯合運輸的銜接和物資集散,有利于發揮集裝箱運輸的優越性,根據價格和價值基本相適應的原則,特制定國內集裝箱汽車運輸收費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第二條 國內集裝箱汽車費收是國家計劃價格和汽車運價的組成部分,是計算國內集裝箱運價和各種收費的依據。凡從事營業性集裝箱汽車運輸業者,均按本規則辦理。 第三條 根據汽車運價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可按本規則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和國內集裝箱運價率和費率。經當地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并報交通部備案。 二、國內集裝箱汽車運價 第四條 計價單位 以箱為單位 分別按不同規格箱型的重箱、空箱計費。重箱是指裝有貨物的集裝箱,不論箱內所裝貨物重量多少均為重箱?障涫侵肝囱b貨物的集裝箱。國內集裝箱汽車運輸,根據計價方式不同,分為計程運價、計時包車運價和包箱運價。計價單位為:元/箱公里;元/噸位小時;元/箱。 第五條計價箱型 1、國內通用標準箱型:10噸、5噸、1噸國家標準和部級標準箱型。 2、非標準箱型。 第六條 計費里程 計費里程以公里為單位,起碼計費里程五公里;尾數不足一公里進為一公里。計費里程包括運輸里程和裝卸里程。運輸里程按裝箱地點至卸箱地點的實際里程計算;遇有同一托運人一車多點裝卸的,其里程按最遠運距計算。裝卸里程按發車點至裝、卸箱點往返里程的50%計算或按車輛空駛加載運空箱里程減去重箱里程的50%計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也可不計裝卸里程。 第七條 國內集裝箱基本運價 國內集裝箱基本運價是按計價標準箱型在長途營運線上運送普通貨物的每重箱公里運價。各種箱型的基本運價,按其標記箱重換算后,每換算噸公里運價不能高于汽車普通貨物零擔運價。各種計價箱型的基本運價的比率為5噸箱為基準,分別為:10噸箱型 180%5噸箱型 100%1噸箱型 25%國內集裝箱汽車運輸以重箱為計價基礎,單程空箱按重箱計價。 第八條 1噸箱型和批量運價 托運人一次托運1噸箱型三箱及三箱以下時,以1噸箱運價為基礎加成計算,加成幅度: 托運一箱:按1噸箱運價加成50%; 托運二箱:按1噸箱運價加成30%; 托運三箱:按1號箱運價加成10%。 應托運人要求和道路條件限制,使用載重量2.5噸以下汽車載運1噸箱型的集裝箱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小型車運價計算。 第九條 國內集裝箱長、短途運價 長、短途里程的劃分,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汽車貨運長、短途里程劃分規定辦理。長途運價按國內集裝箱基本運價計算,短途運價采取基本運價加箱次費或按短途里程分擋的運價率計算。短途運價的箱次旨率和里程階差、里程分擋運價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十條 特種貨物專用集裝箱運價 凡載運危險品、貴重品和特殊鮮活易腐品的冷藏箱、專用集裝箱,應按特種貨物專用集裝箱運價計費;特種貨物中非危險品集裝箱運價率不得高于基本運價的30%。危險品集裝箱運價,按《汽車運價規則》特種貨物分類表分為二級,一級不得高于基本運價的50%,二級不得高于基本運價的30%。 第十一條計時包車和包箱運價 由于受貨物性質、道路、裝卸條件限制,或因托運人要求,使車輛不能按正常速度行駛時,均可采用計包車運價。計時包車按計費時間、是指車輛的標記載重量和計時包車運價率計費。計費時間是指車輛到達托運人指定的地點起至完成任務時止的時間。車輛發生故障、進行修理和司機用飯時間應予扣除。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起碼計費時間為四小時,包用時間超過四小時者,以半小時為單位遞進計費。全日包車按八小時計算,實際使用時間超過八小時,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同車輛的計時包車運價率,應比照計程集裝箱基本運價和汽車的額定平均營業速度計算。計時包車的裝卸里程,按第六條辦理。應托運人要求,遇有大批量又受時間限制的集裝箱運輸可采用包箱運價。包箱運價應以不同箱型的基本運價和運距為基礎計算,一般不得高于箱基本運價的20%。 第十二條 國內集裝箱運價的加成和減成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內集裝箱汽車運價,應在基本運價的基礎上加成: 1、在非等級路面或壞路區段行駛的運輸; 2、按計程運價計費,但應托運人要求,限制行車速度的運輸; 3、托運人計劃外要車,立即起運的緊急運輸; 4、影響車輛標定革箱量、車輛運行速度和運行效率,以及外型尺寸高度、寬度和箱裝貨物超過規定重量的運輸; 5、應托運人要求,在法定節、假日或夜間(晚20點至次日晨6點)的運輸。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內集裝箱運價,應在基本運價的基礎上減成: 1、運輸批量大,運輸持續時間長,運輸線路相對穩定,路面條件較好,經承托運雙方簽訂合同的運輸; 2、同一找運人托運雙程重箱,回程對流運輸部份按重箱過價減成20%;提供不屬同一托人的回程重箱,各托運人均按對流運輸部分的基本運價減成10%;同一托運人托運重箱去空箱回,或重箱回空箱去的運輸,其回程空箱對流運輸部份的運價按重箱運價減成80%; 3、同一托運人托運去、回兩程空箱,非對流運輸部份的空箱運價按重箱運價計算;對流部份中一程空箱重箱運價減成80%; 4、同一箍運人提供的回程包裝物、容器和輔助材料,除收空箱運費外,另按所載貨物重量和普通貨物基本運價計價后,減成50%計費; 除以上已規定的加成、減成率外,其它國內集裝箱運價的加成和減成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根據具體情況逐項制定。 第十三條車輛延滯費 汽車(包括掛車)按預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后,因托運人或收貨人直接責任引起的超過額定裝卸箱、掏拆箱時間、裝卸箱落空的等待時間,現場和途中停滯時間,都有應按計時運價的25%核收延滯費。由于承過人直接責任延誤的運輸時間,按承托雙方協議支付延滯賠償費,最高不得超過運費收入的15%。延誤時間累計不足半小時者免收延滯費,超過半小時 以半小時為單位遞進計費。 第十四條車輛裝箱落空損失費 汽車(包括掛車)按預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后,因托運方或收貨方直接責任引起的裝箱落空,造成車輛往返空駛時,應按往返里程和基本運價的50%,核收車輛裝箱落空損失費。 第十五條 過渡費 車輛過渡、過橋、過遂道和通過收費路段的費用均由托運人負擔,承運人按當地規定的費收標準代收代付。 三、國內集裝箱汽車運輸裝卸收費 第十六條 國內集裝箱裝卸費計費單位 以箱為單位計費,按不同箱型分重箱、空箱計算。計費單位:元/重箱,元/空箱。 第十七條機械裝卸基本費率和比差 國內集裝箱機械裝卸費,以國家5噸標準箱為基準,制定基本費率。其它不同箱型的裝卸費率的比差如下: 10噸箱型 150% 5噸箱型 100% 1噸箱型 25% 相同箱型空箱的裝卸費率為重箱裝卸費率的50%。 第十八條特種貨物專用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的裝卸費率 特種貨物專用集裝箱的裝卸費率,應在相同箱型裝卸費率的基礎上加成25%;非標準箱型(包括異型箱)裝卸費率的加成,由承、托雙方協議確定。 第十九條 裝卸機械計時包用費 根據托運人的要求和作業條件的限制,需要包用裝卸機械的,裝卸包用費按包用時間和箱型相適應的裝卸機械計時費率計收。裝卸機械計時費率按不同類型不同標定操作能力計算。包用時間是指裝卸機械自到達任務地起至完成任務時止的全部時間。以四小時為起碼計費時間,超過四小時的,以半小時為單位遞進計費。作業時間內機械發生故障,進行修理和司機用飯時間應予扣除。 第二十條 裝卸機械計箱包用費 遇有在批量又受時間限制的裝卸作業,或操作條件有一定難度的裝卸作業,經承、托雙方協商,也可按不同箱型、數量,以機械裝卸基本費率為基礎,采用一次性包干計費。 第二十一條 裝卸機械走行費 自行或牽引的裝卸機械(包括掏、裝箱機械),自場(站、駐地)地至裝卸點進行作業,按計程和計時的不同,計收裝卸機械走行費。 1、計程走行費 按裝卸地點至場(站、駐地)地的往返行駛里程和不同類型裝卸機械標定操作能力的計程費率的50%計算。 2、計時走行費 按裝卸地點至場(站、駐地)地,裝卸機械在途走行的往返時間不同類型標定操作能力的裝卸機械計時費率的50%計算。裝卸機械計時走行費率以每小時折合10-20公里計費。 第二十二條 裝卸機械延滯費 裝卸機械按預定時間到達裝卸地點后,因托運人或收貨人的直接責任引起的超過額定裝卸或裝、卸落空的延滯時間,中途走行的停滯時間,都要按延滯總時間和不同類型機械標定操作能力的計時費率的25%計收延滯費。延滯時間累計不足半小時者免收延滯費,超過半小時以上,以半小時為單位遞進計費。 第二十三條 人工掏裝箱費 集裝箱進行人工掏、裝箱作業,一律按不同箱型計收掏、裝箱費。掏、裝危險品,應在基本費率的基礎上加成30-50%。 第二十四條 人工延滯費 凡裝卸工人至約定地點進行裝卸、掏裝作業,由于托運人或收、發貨人直接責任引起不能作業和延誤時間,應核收人工延滯費。延誤時間不足半小時者免收,超過半小時以上的,以半小時為單位遞時計費。 第二十五條輔助裝卸費 在裝卸點或中轉站進行裝卸、掏裝箱作業中,涉及國內集裝箱或散貨的碼垛、鋪墊、苫蓋、分包、超高超遠和加固等作業的,應加收輔助裝卸費或包干費。 四、國內集裝箱中轉收費 第二十六條集裝箱堆存費 集裝箱堆存從進站日起免費堆存三天,從第四天開始,按照不同箱型,以箱天為單位,核收堆存費。 第二十七條貨物保管費 集裝箱貨物經汽車貨運站在裝箱前或掏箱后需要保管時,應分別一般貨物和兩立方米不足一噸的的貨物,分別為實重和折重按天核收保管費。輕浮貨物折重按實際體積以兩立方米折合一噸計費;貴重物品或隔離保管的貨物保管費比普通貨物加收30-50%。不論計重和折重貨物,凡不足一噸的進為一噸。 第二十八條 搬移費 除前方堆場和中轉第一次落箱后的搬移外,由于拆裝、翻倒等作業在現場進行搬移的,按不同箱型和搬移次數,分段核收搬移費。搬移費率應按不同箱型和搬移距離分段計費。 第二十九條 箱體檢修費 凡對國內集裝箱進行箱體檢查并進行維修者,按不同箱型消耗材料、定額工時和工時費率核收箱仃檢修費。 第三十條專用箱操作費 異型、配有附屬裝置和固定饈容器的專用國內集裝箱需要進行特殊的技術性作業時,應按不同箱型消耗的工時、工料等核收專用箱操作費。 第三十一條 清洗費 凡運送對集裝箱有污染的貨物,在拆箱后要進行清洗、衛生作業的,按不同箱型向托運人核收清洗費。 第三十二條 熏蒸費 凡運送對集裝箱有污染的貨物,在拆箱后要進行熏蒸作業的,向托運人核收熏蒸費,按不同箱型消耗的藥物及工時費計收;也可以統收包干費。 第三十三 條貨物翻裝費 裝箱前理貨、掏箱后整貨,以及裝箱后應托運人和貨主要求又進行翻裝、倒裝的,按不同箱型核收翻裝費。 第三十四條 代辦租箱費 凡代辦交付、回收集裝箱等業務,按不同箱型核收代辦租箱費。 第三十五條 預冷費 冷藏集裝箱裝車后需要進行預冷的,按不同箱型的預冷時間、預冷消耗電量核收預冷費。 第三十六條 服務手續費 凡委托中轉站代辦集裝箱貨物的取送、聯運中轉、內包裝、通訊聯系、貨物運輸保險等服務項目,可按服務次數和不同箱型核收服務手續費。 五、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國內集裝箱汽車運輸如采用20尺、40尺國際標準箱型或國際非標準箱型,其運價率按《國際集裝箱汽車費收規則》執行。 第三十八條 國內集裝箱由國外人托運和付費的,按規定的費率加成,加成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確定。 第三十九條 本規則自一九八八年元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交通部公路局關于國內公路集裝箱運輸計費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四十條 本規則解釋權屬于交通部,并由交通部負責修改、補充。 本規則未盡事宜,參照《貨物運輸規則》及《汽車運價規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