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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物風險提前轉移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信息來源:國際貿易法律網 發布時間:2012-9-12 11:04:03 閱讀次數:次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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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物風險提前轉移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風險的提前轉移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貨物必須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該合同項下的貨物。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特定化問題。如果貨物尚未特定化,風險就不能提前轉移。


        在一般情況下,賣方承擔的風險是在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的特定界限,隨著交貨義務的完成而轉移的。也就是說,賣方交貨后,貨物損壞或滅失的風險,以及負擔與貨物有關的費用的義務便從賣方轉移到買方。通常情況下,買方不承擔交貨之前所發生的貨物損壞或滅失的風險以及相關的費用。但是,各種貿易術語下都規定了當買方沒有按約定受領貨物或沒有給予賣方完成交貨義務的必要指示,例如給予裝船時間或交貨地點的通知,那么,風險和費用的轉移可以提前到交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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